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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学女与商人夫

2000-08-13 来源:生活时报 陈芸 我有话说

也许,你已经在杨昕那里听到了我们浪漫的恋爱史。第一次的浪漫遭遇,使我感受到他潜在的气质和才华。我不是那种喜欢浪漫的小姑娘,浪漫之后的一切便烟消云散。我是一个成熟的女性,这是文学给予我的灵感和认识能力。正是我认定他是一个极有成功可能的男人,我才会不顾家中阻拦而勇敢地与他相爱,而且放弃了在省城工作的机会,随他到这里来开辟属于自己的新天地。他成功了,我们成功了。我们曾经度过两年相当和谐幸福的生活。所以,才会被同学朋友,以及更多的人誉为“样板伉俪”。可不是,他尽管腰缠万贯,可从没有移情别恋或寻花问柳。只要生意上抽得出空,他都按时回家陪我,共同探寻人生和事业的真谛,闲聊着天南海北的大小事儿。你想想,这样的好丈夫,还能挑出别的什么过失呢。

我们婚姻矛盾的初露端倪,在于这以后的志趣走向。我被文学迷住了;他被商场迷住了。

文学,追求个性、理性和情感,追求事物的真善美。而这些东西,又是难以量化的,难以捉摸的,有时还是超越现实或虚无飘渺的。对此,古今中外的大作家们也说不清,道不明。我,自然也只能心中了了而已。

商场,追求他性、感性和智慧,追求钱财物。而这些东西,无时无刻不在成败中显示,完全是看得见,摸得着的。三岁小孩,七尺汉子,八旬孺妇都认得钱,花得来钱。他,对此自然更是胸有成竹。

我知道,他并不指望我一朝成名天下去痴迷文学。他经常告诫,写作仅为休闲与消遣,没有必要赔进整个心身,连家庭主妇也当不好。这也是,当他在外生意执肘回家时,我正伏案疾书,而厨房还是冷锅冷灶;当他认为有必要让我时装扮靓同去应酬时,我笔耕犹酣,即使去了,也懒洋洋的,或溜号失格。他说:“男怕无钱女怕老。你这样拼命去写会很快老的。”我说:“我一天不动笔会发落三千。搞创作,不是木匠活儿。木匠活儿放一两天可重新干,而创作灵感稍纵即逝,永不复还。你要我灵感喷发的时刻去干这干那,等于扼杀我的情绪,破坏我的事业!”他不无调侃地回敬:“连起码的应酬你都拒绝,不也是阻挡我的事业么!”他这话,也真有一些道理。

可是,我讨厌商场。讨厌那里的虚伪承诺与装扮笑靥;讨厌那里的六亲不认之奸狡;讨厌那里沾着铜臭的双双黑手,捏着那无形的血刃,刺向任何竞争对手,刺向包括曾经对自己有恩有情的至爱亲朋。在商场,只有看不见的硝烟,听不见的炮声中倒下的人性、人格和肮脏灵魂,没有洁净的人性、人格和真善美。我虽然高考时鬼使神差入了财经大学,但我真正的事业是文学创作。我要用自己的笔,撕下商场群丑的华丽外衣,掀倒群丑的丰盛宴席,掏出群丑被礼服长裙掩抑的黑心肝……当然,所有这些并不包括我爱恋的丈夫。因为,他是个正直的商人。然而,我的长篇小说《商海无情》到手时,他读后拍案而起——对号入座的简单游戏,使他默默扔给我一份协议离婚书。

作女人难,作老板的女人更难。

我扪心自问,难道我不爱他?不!他英俊潇洒,聪颖能干,能说会道,人缘极好,顾家爱家。我拍脑自思,难道他真的不爱我?不!我靓丽漂亮,文思敏捷,掇笔成文,尊老爱幼。可是,眼前的这离婚协议又从何谈起。对此,我并无多虑的轻易画了押,而且还把当中那笔20万元赡养费一条删去,仅要求办一个像样的离婚仪式,让我们的婚姻善始善终。说真的,我宁肯我们离婚的原因是因他移情别恋、包娼养妇之类;他宁肯我们离婚的原因是我不守妇道、挥金如土之类。可是,这些都没有,连一点儿传闻都没有,没有……

夜阑如蛰。我们面对青灯沉思:这婚姻解体,竟究是对是错?谁对谁错?错,又错在哪里?

毕竟,我们离婚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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